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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河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白政发〔2022〕6号)

时间:2022-12-03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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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河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白政发〔2022〕6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陕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白河县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白河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6日

白河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动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结合白河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7项)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落实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要求的基础上,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解决更多困难行业资金难题。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级相关单位)

  2.落实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22年1月1日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级相关单位)

  3.落实阶段性“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税额的50%予以减征。(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级相关单位)

  4.落实阶段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引导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或减免房屋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免。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5.强化退税资金保障。认真贯彻《安康市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预算执行中、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退税资金保障,将中央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等直达资金,实行单独调拨,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及时分解、落实、下达直达资金。加快直达资金、衔接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出率,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支持市场主体的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级相关单位)

  6.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国家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供电白河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7.加大“五上”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扎实做好企业入规指导和退库企业帮扶纾困工作。落实兑现好“五上”企业培育奖补政策措施,对当年成功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

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6项)

  8.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建立重点产业链企业贷款主办行制度,实现规上工业企业金融顾问派驻全覆盖,提高重点产业链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力争全年新增各类再贷款2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持续完善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建设,帮助更多企业获得首贷、信用贷、续贷、随借随还贷和银行账户开立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人行白河支行)

  9.强化房地产领域融资服务。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监管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银行满足房地产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合理需求,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认真落实在政府采购领域充分发挥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的作用,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要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写入采购文件,主动协助有意愿的中标企业办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人行白河支行)

  10.落实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好新型政银担“4321”合作机制,对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内“总对总”业务模式,担保公司见贷即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担保业务免除(抵押)反担保。配合做好小微“三农”担保项目应纳尽纳作为国担基金、省再担保备案业务,分散担保风险,放大担保倍数增强担保能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三农”项目,担保费按照1%收取,工业企业担保费按照1%收取,单户500万元及以下“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费按照0.5%收取,以上项目、企业免收评审费和保证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白河支行,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白河分公司)

  11.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文旅产业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质押融资产品,对以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人行白河支行)

  12.落实应延尽延政策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人行白河支行)

  13.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协商意见书》及《补缴计划》等资料,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三、强化稳投资政策支持(11项)

  14.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激励。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项目建设年度考核和季度成效评价。县财政筹措1000万元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设立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机制,对在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认真执行《安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5.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快推进汉江综合整治下卡子段和月镇村段、县城供水扩容提升、天宝水库、县城供水水源工程(马力沟水库)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白石河卡子镇段防洪工程、卡子镇里端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扎实做好川河水库、马力沟水库输水管道、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城乡供水巩固提升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减灾、农村供水、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治理等项目纳入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围。加快水资源开发整合升级,推进政银企合作,同步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人行白河支行)

  16.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十天高速白河东立交工程建设,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G316下卡子至白河县城、S316双丰至仓上二级公路等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建设,确保城关向荣至群力公路年内建成投用,力促仓上至天宝4A级景区公路和庙山寨景区公路改建工程年底前启动实施,全年新改建国省县乡公路38公里,力争完成通村通组及联网路硬化路80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0公里,完善通村路90公里。谋划开展茅坪至宋家二级公路、宋家火石沟至水洞溪四级公路、G7011白河东互通式立交至县城连接线工程、麻虎大桥至麻虎集镇三级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挤进省市计划盘子。(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17.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白河县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进度,力争8月底前开工建设废石贮存场项目,年底前完成里端沟区域矿点整治工作,年内启动道班上、铁炉沟、涧槽沟、黑虎垭、硫铁矿一工区5处废弃矿点污染整治工程。完成2021年白河县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启动2022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13万亩林草重点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硫铁办、县林业局)

  18.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南台路生态停车场、白石河翻板坝、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县城白石河过境段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端草沟至白水桥段居民楼综合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进度。9月底前新开工向荣、橘子园片区等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县城(白河东火车站)公共停车场尽快开工。确保城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9月底前完工,县城绿化、美化、文化提升改造项目年底前建成。(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9.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狮子山燃气管网入户改造和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强力推进城区强弱电入地整治工作,年内启动试点街巷整治。扎实开展县城副中心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按照产城融合发展思路,包装策划县城副中心至大桥路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完善前期设计及审批,积极筹措资金,适时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国网供电白河分公司)

  20.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建设。抢抓国务院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在全县公共停车场、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党政机关、公共交通等领域和居民小区加快充电桩建设,逐步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动集智能化充电桩和商贸服务于一体的“驿能电站”商业综合体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国网供电白河分公司)

  21.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规范有序推广PPP等模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扎实做好2022年新增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体科技局)

  22.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合理降低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压力,优化预售资金审批流程,对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的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下调至30%。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建设总投资额完成25%以上的,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前缴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23.加快专项债券等中央资金使用进度。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争取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6月底前,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完成率达到95%以上。密切跟踪国家专项债券最新政策,指导部门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等新增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全县常态化储备项目个数和总投资不低于上年申报总数的1.5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级相关单位)

  24.深入推进精准招商。坚持“144520”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盯紧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制造业比较密集、产业转移意向较为迫切的地区,瞄准国内名强企业及各类优质创新型企业,围绕我县八大产业链和八大园区,充分借助省、市级招商平台和系列投资促进活动,积极开展线上对接、点对点叩门招商、小分队专题招商、驻点招商和委托招商,争取引进一批优质企业落户白河。修订完善《白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兑付招商引资奖励和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四、强化促消费稳外贸政策支持(7项)

  25.落实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3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至2022年底;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困行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国家规定实施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26.落实防疫消杀和核酸检测补贴政策。落实好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支持政策;对餐饮、物流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实行免费,免费期至2022年底;2022年原则上给予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27.实施消费升级行动。制定出台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对从事文旅产业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倡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实施弹性休假和“白河人游安康”“白河人游白河”活动,干部职工可凭市域内当月500元以上合规餐饮酒店、A级景区消费发票享受每周2.5天弹性休假。全县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大开放力度(不宜开放区和防火戒严期应严格执行规定的除外),鼓励各单位、各团体、各学校、各组织开展森林健康体验活动。支持各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县经贸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林业局)

  28.培育夜间经济聚集区。围绕食、购、娱、游、宿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加快秦风汉郡商贸中心建设进度,依托白石河右岸烧烤及智谷公司、正阳酒店等食娱业态,拓展水上游乐项目,着力打造“白石河右岸夜间经济聚集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级相关单位)

  29.落实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让利促销活动,落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30.落实外贸企业物流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安康市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政策措施》,保障外贸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引导企业搭乘“安西欧”降低物流成本,对通过安康“无水港”出口的集装箱重箱,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物流补助,对有出口业绩的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物流费用给予不低于30%的补助,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力争全年外贸出口额达到30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级相关单位)

  31.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积极推广网上申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通过网络互联实现出口企业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实时互通,为出口企业提供远程申报、退税状态查询、申请事项反馈、退税事项提醒,政策文件查阅,备案单证电子化归档等新功能。(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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